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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于把它抱回家了~給錢那一刹那~心隱隱作痛~好想大叫,把我的寶寶還我,呃,是整整5600多錢寶寶喇~

辛苦打工一個多月,整個假期也只有休息三天,就這樣,一去不復返了~第一次自己去買這麽貴的東西~

像我們這種窮人家的小孩,擁有這麽奢侈的東西真是罪過啊~要不是學習要用,才不會去買相機呢,又不是燒壞腦了~

人就是要有自知之明,興趣也有平貴之分啊,像我這種草根,興趣是便宜甚至可以是不要錢就可以滿足的閲讀就好~

哪能像別人一樣去跟風玩什麽攝影,或者打golf之類的~

活着盡量知足就好,反正沒到那個水準嘛,不需要太多錢的娛樂也能夠令我很快樂的~

不過現在既然無可避免的買下了相機,就要很用功超級用功的去學攝影課,不然可對不起我的錢還有我爸媽~

還有我辛苦站立了一個月的腿~總之花了那麽多錢買的東西我一定要物及其用喇~

不然會很不划算!嗯一定要加油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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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iglet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